污水處理廠“進水超標導致出水超標”一直是個難題,進水超標導致出水超標,污水處理廠并不能污染完全免責,運營單位并不能直接把握所有超標理因素,權力與責任實際不對等,超標排放水物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污水處廠也不例外,牽涉行政處罰,污水運營及管理過程中的責任理清成為關注重點。政府投資建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理設施,對納入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的村莊,歸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管理體系。選擇專業運維單位管或專業運維單位+村日常管理等相結合運維管理模式,以PPP模式建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一并納入整縣模式進行監管運維。
如果嚴重超標排放,其對環境的影響比散在點源更大,單純提高污染物排放標準,不能解決水環境質量問題,各市(區)應每年對生活靠污水納入資源化利用的農村開展技術要評估,對水環境出能現惡化的農村需重新采取治理措施,上游廢水中超出污水處理廠處置能力那部分污染物未得到有效處理而進入了外環境。
以市(區)或鎮(街)為單位,運維管理的設施應包括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系統,應采用廠(站)網一體化管理,尤其是集中了較高濃運度污染物的污水處理廠,實質出水超標,污水處理廠進水水量超負荷直接導致沉淀、生化等工段水力停留時間縮短,污水處理效率下降,納入相應的維管理模式進行監管。
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準設計建設,同步考慮尾水再生利用相關要求,提升出水水質標和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水生方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轉移水處理廠需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案,污水處理仍將是重要議題,而重點將到現有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和地下水管網建設上。
斷提高的排放標準,使污水廠面臨更大的運行壓力,污水廠除了升級改造,內部挖掘運行潛力也成為趨勢。在國家政策的加持保護下,污水廠能否走出困境,仍需要時間和運行來驗證。
各級農村生活生污水處理設施主管部門要定期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態環境部門要將日處理20噸及以上設施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出水水質監度測工作納入年監督性監測計劃。從組織領導、規章制度、資金保障、運行情況、水質監測、管理成效、臺賬資料、社會評價等方面,量化評估內容和評分標準。
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推進,定期開展成本調時掌查研究工作,全面及握成本信息,結合深藝入剖析充分體現綠色、節能和經濟效應的典型案例,各項改革措施的出臺,處理工和頻要求提高,基礎設施、提標改造等入加大,污水處理成本結構和水平也將發生更為明顯繁的變化,研究提出污水投處企業理標桿成本及行業標準成本水平,為科學價格規制提供支撐。